巨贵犬“不巨” 犬店被告

  竞报讯 (记者王晓清) 因购得5个半月的巨型贵妇犬,长成后不够高也不够重,犬主人高先生将犬店告上法院,要求犬店店主返还购犬款20万元及饲养费5千元 。昨天上午,此案在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开庭。

  高先生称,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的时间里,身高应在60厘米以上的巨型贵妇犬,从购买直至怀孕产子,身高始终没有增长,只有49厘米,而巨型贵妇犬与标准型贵妇犬在价格上相差15万元左右。
犬店主则称,巨型贵妇犬虽然标准定为45厘米至60厘米,但是允许有差异。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