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实施养犬管理办法 西宁市城区不再有大型犬烈性犬
青海新闻网讯 4月9日,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,根据西宁市政府刚刚出台的《<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>实施方案》,今年西宁市将重点整治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的问题,无证养犬问题,遛犬不拴犬链、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的问题以及饲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问题。
同时,要努力实现“四个百分百,三个没有,一个明显减少”的工作目标,“四个百分百”,即犬只免疫率达100%;养犬登记办证率达100%;辖区住宅区域宣传率达100%;发现流浪犬后的捕捉率达100%。“三个没有”,即城区没有大型犬、烈性犬(残疾人使用的导盲犬、辅助犬;军警使用的工作犬;科研、试验用犬;大型仓储守护犬除外);农村地区对饲养大型犬实行拴养、圈养,街面没有大型犬;机关、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(不含宠物医院)、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、烈士陵园、展览馆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科技馆、影剧院、体育场馆、社区公共健身场所、候车室、游乐场、市场、商店、饭店、饮食摊点等公共场所没有违规遛犬现象。“一个明显减少”,即犬伤人、犬扰民等现象明显减少。(作者:何敏)
同时,要努力实现“四个百分百,三个没有,一个明显减少”的工作目标,“四个百分百”,即犬只免疫率达100%;养犬登记办证率达100%;辖区住宅区域宣传率达100%;发现流浪犬后的捕捉率达100%。“三个没有”,即城区没有大型犬、烈性犬(残疾人使用的导盲犬、辅助犬;军警使用的工作犬;科研、试验用犬;大型仓储守护犬除外);农村地区对饲养大型犬实行拴养、圈养,街面没有大型犬;机关、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(不含宠物医院)、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、烈士陵园、展览馆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科技馆、影剧院、体育场馆、社区公共健身场所、候车室、游乐场、市场、商店、饭店、饮食摊点等公共场所没有违规遛犬现象。“一个明显减少”,即犬伤人、犬扰民等现象明显减少。(作者:何敏)
